行业资讯
房子住了二三十年,墙皮剥落、水管渗漏、爬楼越来越吃力,还要继续等那张拆迁通知吗?一句“支持原拆原建”传遍各地之后,老房子的出路究竟在哪里,哪些房子真能吃上这项政策,又有多少人只是空欢喜? 这两年,不少老小区业主心里都憋着一股劲,盼着一纸拆迁通知让自己“一步翻身”。可盼来盼去,消息没等来几个,房子的毛病倒越积越多,心里的落差也越来越大。眼下靠大规模拆迁解决老房子问题的日子已经过去,老房子不是没人管,而是解决的路子换了。 如今走进任何一座城市,房龄超过20年的小区随处可见,有的片区甚至连片扎堆。真要一刀切全部拆掉,拆迁补偿、居民安置、重建成本,每一笔都是天文数字,账根本算不过来。 正因如此,“原拆原建”才被推到台前。要不要花钱,花多少钱,能扩大多少面积,哪些房子能申请,哪些房子做了最划算,专业团队会怎么介入,政府推这项政策图什么,最后又会走向何方? 下面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《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改造指导意见》为蓝本,逐条拆解。各地政策大体相近,细节可自行查阅文件。 先给一个总体判断:一句“支持原拆原建”,政府不花一分钱,就给全国老破小业主描绘了一个美好愿景。老破小的预期因此被抬了起来,市场也就有了稳定的基础。从这个角度看,这项政策的设计相当高明,但愿景和现实之间,还隔着一道道门槛。 第一道门槛,是“必须老、必须旧、必须破”。按厦门规定,能申请的房屋,要么建筑使用年限超过42年,大致对应1985年以前建成的房子;要么已被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。同时,产权和土地权属必须清晰,产权证已经办妥,小产权房不行,老公房也不行。 此外,房屋不能位于政府改造范围或已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内,不能是文物,也不能是历史风貌建筑。不满足这些条件,就不必再琢磨了。房龄二三十年的房子,基本与这项政策无缘;那些还抱着“房子够老就必拆”想法的业主,最后多半只能空等一场。 第二道门槛,是全体业主书面同意,注意是“所有业主”。一个小区哪怕有1000套房,只要有一套不同意,事情就做不成。现实中邻里诉求千差万别,有人想改、有人怕麻烦、有人拿不出钱,只要出现一个不配合的邻居,整件事就推进不下去,难度可想而知。 第三,资金全部由业主自筹。出资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,比如按原产权证面积分摊,面积大的多出,面积小的少出。 资金可以来自住房公积金、物业维修资金,也可以申请组合贷款。政府不出钱,只提供行政费用减免、税收优惠和一定补助,真正掏腰包的还是业主自己。 如果彻底拆除重建,费用相对较高,建安成本大约每平方米6000元。反过来说,如果只是想把外立面翻新一下,现在的城市更新就可以免费做,没必要走原拆原建。这也正是多数老房子未来更现实的去处:不是推倒重来,而是在原有基础上修缮改善。 第四,面积最多增加20%,自家实际能多出的只有10%。在原有建筑面积基础上最多扩大20%,其中10%必须用于电梯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。 而且20%只是上限,前提是满足日照间距等条件,改建后的楼不能挡住前后左右其他建筑的采光,否则连这10%都未必拿得到。 这一条对北方城市尤其难办。北方对日照间距的要求本来就高,楼一旦加高或外扩,很容易影响周边住户的采光,审批时会卡得非常死。所以“扩大20%”听上去诱人,落到具体楼栋上,往往要大打折扣,业主心里得先有个清醒的预期。 第五,扩建部分要补交土地款,按申请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计算。电梯等公共设施占用的那最多10%面积不用交,户内扩建的10%则需要交。 在一线和强二线城市,地价涨得快,这笔钱相当可观。以上海地王周边每平方米约20万元的楼面价估算,户内扩建部分可能要补交150万到200万元。 这笔土地款有两个缴纳时点可选:一是原拆原建完成后办理产权证时,二是日后对外出售交易时。换句话说,业主可以先住进新房,等到办证或卖房时再结清。但无论哪种方式,这都是一笔绕不过去的硬支出,在测算收益时必须算进去。 第六,原建筑中已计入产权面积的储物间、杂物间等部分,可以纳入房间使用,不计入新增面积。业主可以借此重新设计户型,把这部分面积用起来。 不在产权证范围内、但有合法来源的面积,同样可以纳入。一楼可以做架空层;在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,还可以开发地下空间做停车场。 第七,可以单独一栋楼改造,也可以相邻几栋楼联合原拆原建,但同样需要所有业主同意。比如一栋楼100户,5栋楼就是500户,只要有一户不同意,事情就做不了。联合改造的好处是可以开发连成片的地下室,但也只能在原有建筑的基底范围之内进行。 第八,发起程序复杂,主动权在政府。首先要区政府批准,再以本栋楼全体业主为主体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,委托业主委员会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负责申请和协商。按照文件表述,要经过“业主发起、部门指导、方案深化、区政府审批、审批登记、验收登记等程序”。 这相当于开发商操盘一个项目,专业性极